山西通报动力用煤等8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

2017年09月06日03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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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消息,近期,该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动力用煤、冶金用煤、化工用原料煤、粗苯、溶解乙炔、冶金焦炭、煤焦油、硫酸铵等8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,本次共抽查了239家生产单位的546批次的产品。
检验合格544个批次,不合格2个批次,不合格检出率为0.36%。动力用煤、冶金用煤、化工用原料煤、粗苯、溶解乙炔、煤焦油等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;冶金焦炭不合格检出率为1.4%、硫酸铵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为4.0%。
据悉,本次抽查共发现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质量要求,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:冶金焦炭产品的硫含量项目不合格;硫酸铵产品的水分、游离酸2个项目不合格。
此外,对于本次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,该局要求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整改复查、行政处罚等后处理措施,督促不合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,及时组织复查,切实提高不合格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,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,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,确保产品质量安全。
检验合格544个批次,不合格2个批次,不合格检出率为0.36%。动力用煤、冶金用煤、化工用原料煤、粗苯、溶解乙炔、煤焦油等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;冶金焦炭不合格检出率为1.4%、硫酸铵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为4.0%。
据悉,本次抽查共发现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质量要求,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:冶金焦炭产品的硫含量项目不合格;硫酸铵产品的水分、游离酸2个项目不合格。
此外,对于本次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,该局要求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整改复查、行政处罚等后处理措施,督促不合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,及时组织复查,切实提高不合格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,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,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,确保产品质量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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